今天,南山讲堂讲的案例又与费用发票相关。
01
l公司是一家一般纳税人企业。
前两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k先生接到税务机关的电话,要求他带着2017年10-12月的记账凭证、公章等到税务机关配合调查。
谁接到这种电话不紧张呀?
k先生不敢怠慢,按要求带着资料如约到税务所。税务人员在l公司10月份的凭证册里翻出了一张7万元的会务费发票,就此发票的情况,税务人员对k先生进行了询问并做了笔录。
k先生告诉税务人员,这张发票是因为l公司参加了一个行业展览会,为他提供搭建服务的一个包工头给他的,但是目前已经联系不上这位”包工头“了。
税务人员告知k先生,这张发票的开票方已被认定为“职业开票公司”,目前该公司已经欠税失联。税务机关在“开票公司”的开票记录里发现了开给l公司的这张发票。
02
l公司平时均正常纳税申报,基本每个月都有增值税缴纳纪录,以往也无其他违规行为纪录,此次k先生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情况,而且w先生也能提供与参展相关的资料,所以税务人员对k先生进行了批评教育,提醒他企业经营应该依法依规操作,切忌因法律意识淡泊而产生问题。
对于这张7万元的费用发票,税务人员通知k先生,需要马上对l公司2017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更正申报,把这张7万元的费用发票从账里剔除。
更正申报后若产生企业所得税,则根据申报情况缴纳相关税费和滞纳金。
问道南山,创业至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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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稿:南山讲堂/柳莺
图片提供:小明同学